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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摘    要:冀中星一审获刑六年 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冀中星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今年7月20日,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为引起社会对其致残案的关注,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重伤。

关 键 词:人物  北京市朝阳区  自制爆炸装置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首都机场  被告人  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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