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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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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编者按: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并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施行.该规则规范并明确了3C认证活动中有关3C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及其有关事项,统一了各指定3C认证机构的相关活动.现将该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关 键 词:强制性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撤销  3C认证  国家认监委  有效管理  认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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