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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摘    要:发改委在五省八市开展首批低碳试点 8月10日,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称,将首先在全国五省八市开展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开展试点的五省分别为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八市分别为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政策  法规  法律  发改委  低碳  试点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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