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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投资模式的转变
作者姓名:王蒙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
摘    要: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f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是一种金融安排,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在我国,PE主要是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与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PE通过私募方式投向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投向资本市场,包括股权与债券;PE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属于中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为中短期投资,期限较灵活;在资金来源上,PE资金来源广泛,包括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机构投资者以及保险公司等,而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来自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组织形式上,PE以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则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

关 键 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模式  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  非上市企业  机构投资者  未上市公司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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