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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注意事项
引用本文:刘虹.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注意事项[J].绿色财会,2003(6):37-38.
作者姓名:刘虹
作者单位:中国绿色时报社
摘    要: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年国家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面开征企业所得税.按会计核算的原则计算出的会计所得与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计所得是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全部收益与支出的差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在此基础上再作必要的纳税调整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才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但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以及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中有其特别之处及技巧.

修稿时间: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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