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保留500项行政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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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7月1日发布决定,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此次公布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利益,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事务。决定还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国务院保留500项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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