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代表人代表权制度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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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祺祎 刘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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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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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对公司的发展攸关重要。由于商品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设置设立了过多法律强制要求,干涉公司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缺乏必要的制约,由此带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义务和权限不平衡。应通过明确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范围,恢复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私权本质,加强监事会对代表人行为的监督机制等角度重构我国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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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治理结构 法定代表人 代表权 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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