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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无需另做账务处理
作者姓名:赖剑波
作者单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财会月刊》2013年第15期刊登的庄震老师《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探讨》一文(以下简称《庄文》),对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的新旧衔接过程中,基建账并人会计“大账”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转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提出质疑,并列举了几个例证来证明事业单位基建大账中“预付工程款”应当如何在事业“大账”中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期末结转。

关 键 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账务处理  基建工程  并账  预付工程款  业务处理  在建工程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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