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物价局:现将《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管理,充分发挥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然气价格  物价局  专项  管理  省级  省财政厅  印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