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3年12月中旬,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成本可测的前提下设立社区银行、小微支行。《通知》明确提出,为确保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合法性、严谨性,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设立应履行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持牌经营。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应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自助银行按照现有规定,严格界定为无人值守的银行网点。《通知》规定,社区银行分"有人"和"无人"两种模式,而不是此前业内普遍流传的"三分类"。其中"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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