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特:光之形而上学 |
| |
引用本文: | 卓新平.格罗斯特:光之形而上学[J].三联竞争力,2008,79(10):71-71. |
| |
作者姓名: | 卓新平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
| |
摘 要: | “光”自柏拉图以来就是西方思想家所关注的现象。柏拉图在谈到“善的相(理念)”时曾用“太阳”作比喻,说太阳是“善”在可见世界中产生的儿子,因为有了来自天上太阳的光,人的眼睛才能很好地看见,其对象也能很好地被看见。此后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亦论及“光”之“流溢”。在宗教传统中,犹太教、基督教的《圣经》论及上帝首先创造了“光”、分出光暗,而基督教的《新约》进而阐明作为上帝的“逻各斯”(道)是光,其创造的“生命就是人的光”。
|
关 键 词: | 形而上学 格罗斯 新柏拉图主义 “逻各斯” “光” 普罗提诺 宗教传统 《圣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