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测信息将按季发布 |
| |
摘 要: | 4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向社会统一发布广告监测信息。《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局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工作重点每季度确定监测对象、范围和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包括:广告发布量、违法量、违法率、主要违法表现、违法量居前三位的广告主。《通知》规定“监测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期间被监测报纸的典型违法广告,执行广告法律情况简要分析,以往行政告诫记录等。《通知》就监测实施和监管措施也提出具体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将每季度的监测对象、监测广告类别、监测周期及相关指标通知各地,由各省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