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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电信业手机套餐销售业务核算及会计后果——以ZD电信公司为例
摘    要:正一、引言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CAS14),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新CAS14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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