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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宅空置超3个月只需缴20%物业费
摘    要:近日,石家庄市推出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3个月以上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连续无人居住使用、空置3个月以上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这项在新出台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中最醒目的条款,被不少人称为"劫贫济富"现象。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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