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品的WTO“国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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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炯.中国文化产品的WTO“国民待遇”?[J].中国中小企业,2009(10):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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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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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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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8月12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发布了一项针对中国文化市场的裁决报告。2007年4月,美国以中围违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向WTO争端解决小组提出申诉,指责中国对纸质和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影及网络音乐服务的进口和分销只能通过官方机构或国有企业,这令美围业界损失严重,且违反了WTO两项最重要协定——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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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世界贸易组织(WTO) “国民待遇”原则 中国文化市场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文化产品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争端解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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