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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抢险速度”,办理刑事案件
引用本文:刘晓原.别以“抢险速度”,办理刑事案件[J].市场周刊,2008(10):55-55.
作者姓名:刘晓原
摘    要:据6月4日中国法院网报道,“5·12”震灾期间,四川省德阳市首例趁灾犯罪案结束公审公判,被告人毛方林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盗窃赃物予以追缴。

关 键 词:刑事案件  中国法院  有期徒刑  盗窃罪  德阳市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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