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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对经济增长和人口集聚的敏感度及区域分异——以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为例
摘    要:明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敏感因素和敏感度,是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以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为例,基于逆数据包络分析模型,估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对经济和人口因素的敏感度。结果表明:GDP、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和人口密度指标分别提高5%,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7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分别下降0.124%、0.165%、0.376%、0.466%、0.097%、0.390%和0.739%,各区域和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敏感因素和敏感程度差异较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西部东部中部东北。环境空气质量对人口集聚的敏感程度大于经济增长的敏感度。如不尽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适度、有序推进城镇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新型城镇化的目标都将总体降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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