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股权代持现象日益普遍,随之带来诸多纠纷。作为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上市公司,因暂无明确法律规范,理论上对代持其股权行为的效力认定尚无明确结论,审判中也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文章细化扩展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引言中所指出的“三个注意”审判理念,结合实践中的典型司法案例,认为司法裁判者首先应合理适用“穿透式”审查思维,结合信息披露规则探寻代持事实;其次要从主客观角度出发,在确定代持关系成立的基础上审查影响代持效力的要素;最后在准确理解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代持行为与损害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充分说理,形成完整充分的审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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