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烟草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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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泽煜.刍议烟草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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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泽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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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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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烟草行业的消费税征收主要在生产环节,由于烟丝以及不同卷烟的消费税税率存在差异,这为烟草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契机。烟草加工可以分为全部自行加工、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相结合和全部委托加工三种方式。本文通过对这三种加工方式所得税税前利润的比较,认为烟草企业采用哪种加工方式才能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取决于各种加工方式的加工成本差异与税负差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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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 加工方式 加工成本 城市维护建设税 消费税 纳税筹划 卷烟 税前利润 委托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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