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备电厂体现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
摘    要:正自备电厂的产生和存在以及继续存在是否合理,是不是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多大程度上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等社会责任,成为了当前我们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热点。我国自备电厂的产生和发展有着特殊的历史与体制背景,是上世纪80年代,"独家办电"的垄断体制弊端日益凸显,政府鼓励"多家办电"的直接结果,与电力短缺、供电能力不足的特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抛开历史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