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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历史
摘    要:计划经济时期,利润全部上交。改革初期的国企利润分配1979年,四川省企业扩权试点:完成8项国家技术经济指标和供货合同,从利润中提成5%企业基金;完成产量、质量、品种、利润和供货合同,提成3%企业基金;从超额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石油、电力等提取15%;冶金、机械等提取20%;煤矿提取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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