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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号和书名号连用“通常”不加顿号
引用本文:王泽坤,韩迎春.引号和书名号连用“通常”不加顿号[J].秘书,2015(2):35-36.
作者姓名:王泽坤  韩迎春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平县教育局;山东省邹平县黄山实验小学
摘    要:《标点符号用法》新标准(GB/T 15834-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对一些标点符号的用法进行了充实和辨析,其中有关顿号用法的新规定值得重视:"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标点符号用法〉解读》一书对此的解释是:"这样规定是因为从表达功能上看,并列的引号之间、并列的书名号之间无论实际上有没有停顿,不使用顿号都不会造成理

关 键 词:标点符号用法  表达功能  朱德熙  《新华文摘》  秋浦歌  语言文字规范  将进酒  开明书店  句法关系  林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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