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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摘    要:会协[201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会计师事务所  指导意见  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胜任能力  申请人  股东  职业道德水平  证明  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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