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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禁止传销
摘    要:国家工商局最近作出规定:未经批准,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禁止传销药品。 对已经批准的41家传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虽药品不在传销之列,但传销企业内有不少是生产化妆品、保健品的企业。对于这两类接触或摄入人体的产品,国家工商局作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要求,多层次传销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和退货制度。对参加传销的人员不得收取高于培训成本的费用,不得收取入会费、保证金和其他不合理费用,也不得强制或诱骗其购买产品。同时,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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