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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判定的要件与判罚的尺度
引用本文:易波.“侵占罪”判定的要件与判罚的尺度[J].改革与开放,2004(1):30-30.
作者姓名:易波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摘    要:<正> 我国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转型时期,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财富有着强烈的获取、占有欲望,期盼天上掉馅饼,地下捡元宝,侵占他人财物的事情时有发生。行为人从合法持有他人的财物开始演变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关 键 词:“侵占罪”  “非法占有”  判定要件  判罚尺度  遗忘物  盗窃罪  中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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