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判定的要件与判罚的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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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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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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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转型时期,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财富有着强烈的获取、占有欲望,期盼天上掉馅饼,地下捡元宝,侵占他人财物的事情时有发生。行为人从合法持有他人的财物开始演变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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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占罪” “非法占有” 判定要件 判罚尺度 遗忘物 盗窃罪 中国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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