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场经济虽然能够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但对于环境资源的利用,市场机制却不那么见效,原因是:第一,在环境资源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如对于污染,企业的成本往往很低(排污费罚款等),但社会成本很高。企业得到的收益大而社会收益却较小甚至为负收益。市场经济体制无法起到调节作用。第二、环境保护是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公共物品和劳务,往往被集体加以消费,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很难在市场上交换。私人出于利益的考虑不大可能去投资。第三,环境资源具有公共性,其产权难以界定,这容易导致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环境资源。由于以上原因,国家就必须实施一定的政策来对付这一市场失灵的情况,西方学建议的政策是使用税收和津贴,从有些国家实践来看,也较多使用此方法,这就是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对于造成负外部效益(对社会环境有损害的)国家应该征税,其数额就该等于该企业所造成的损害,以便使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相等;对外部正效应的单位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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