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国有老企业负担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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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体改委近日提出解决老企业债务负担过重问题的对策,主要内容有;(1)统一实行33%的所得税率后,对部分经济效益和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两年内可按27%和18%两档税率照顾;对少数经省级政府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企业,经批准享受优惠部分再返还企业政策,并可延续到1995年;对要支持的国有老企业,经批准后近期所得税后利润可不上交。(?)对试点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债务,经协商后,可将债权转为银权。(3)对试点企业中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改贷形成的债务,区别情况,改贷款为投资,转增企业资本金。(4)以某个试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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