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为何没能“惠顾”新能源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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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海洲.税收政策为何没能“惠顾”新能源汽车[J].税收征纳,2009(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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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海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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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提出
财政部、科技部于2009年1月23日联合颁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北京、武汉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率先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且明确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最高的补助标准高达60万/辆。但是,细心的人会注意到四个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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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能源汽车 税收政策 试点城市 公共服务 补助标准 问题提出 推广使用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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