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改对商标混淆误认判断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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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波.《商标法》修改对商标混淆误认判断的影响[J].工商行政管理,2014(9):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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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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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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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此次修法之前,商标注册与保护过程中的适用的是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准的,如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十六条第一款所强调的则是“造成混淆的可能(resultinalikelihoodofconf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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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误认 修改 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 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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