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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消费引导新职责 增强消费教育实效性
作者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摘    要:在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中,消费者组织的首项职责增加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内容。这体现了国家对消费教育工作和提高全社会消费素质的重视。

关 键 词:消费引导  教育实效性  职责  消费者组织  《消法》  合法权益  消费方式  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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