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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会计核算问题商榷
引用本文:陈明刚,刘淑丽.接受捐赠会计核算问题商榷[J].农村财务会计,2014(8):42-44.
作者姓名:陈明刚  刘淑丽
作者单位:山东禹城市
摘    要:<正>《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下面,笔者根据自己对合作社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的体会,对接受他人捐赠核算问题与各位商榷,请各位老师、同行批评指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

关 键 词: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接受捐赠  核算问题  财务会计工作  2008年  会计培训  国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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