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三公开两监督 民主决策更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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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峰.四议三公开两监督 民主决策更阳光[J].农村财务会计,2014(7):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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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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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邹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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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四议三公开两监督"工作法即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三公开"、"两监督"的工作程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阳光"作业,积极构筑村级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和贪腐源头防范机制。一、主要内容"四议"即: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公开"即:决策过程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两监督"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和审计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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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监督 民主决策 “阳光” 公开 村党支部 工作程序 民主管理 权力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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