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广西国税部门所组织的收入,绝大部分或全部用于地方财政、为平衡地方财政收支和支持地方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广西国税收入以流转税为主体,体现鲜明“单主体”结构特征 国内“两税”占全区国税收入的83.2%;在国内“两税”中,电力、卷烟、有色金属、机械(含汽车)和制糖业居工业环节“两税”的前茅,其税收合计已占全区工业环节“两税”的56.3%。广西国税收入的地域性特征已经基本显现,以南宁市为中心的“首府经济区”和以柳州市为中心的“桂中经济区”的税收合计已经占全区国税收入的50.5%。从经济类型结构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税收占全区税收的60%左右,外资、个体、私营、联营企业等民营经济的税收占全区税收的30%以上。全区民营经济的税收比重较高的地市依次是玉林市、南宁地区、柳州地区,桂林市和梧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