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固定资产准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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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军.关于执行新固定资产准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电子财会,2007(9):45-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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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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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学军财务策划工作室,10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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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注固定资产判断标准的变化
新准则将同定资产定义为同时具有“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没有列示旧准则涉及的“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这意味着企业可自行决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以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为例。实务中一般确认为存货,但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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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准则 民用航空运输企业 判断标准 资产定义 提供劳务 有形资产 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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