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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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芳.土地使用权的核算[J].电子财会,2007(4):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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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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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洪泽县财政局,22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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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土地及土地使用权核算制度的沿革
(一)计划经济与土地使用权核算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使用的土地均采用征用、划拨方式。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当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均计入与土地相关的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土地不单独计价核算。后来,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少数企业将依法占用的土地单独估价入账。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1993年至1995年全国性的清产核资。企业全部按财政主管机关(或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的件规定。将依法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按国土部门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基准价的50%估价入账.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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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使用权 核算制度 计划经济时期 财务会计制度 国有划拨土地 固定资产 主管机关 科目核算 |
文章编号: | 2411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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