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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双重法律人格问题
作者姓名:李永源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210008
摘    要:笔者提出了根据国家法律人格分离原则,增添国家这一民事主体类型进行规定,以解决"主体问题",在物权法客体制度中,区分国家公产和国家私产,确定国家私产的种类、范围以及取得方式,以解决"客体问题"的设想。

关 键 词:国家法律人格  国家所有权划分  公法人格  私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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