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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增加了企业税负吗
作者姓名:踪家峰  康明  张翾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视角下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21ZDA007);;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度和管理技术体系研究’”(2018YFC0213600)资助;
摘    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2+26城市确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进行联合防治,基于此,文章以2013-2019年2+26城市所在省市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2+26城市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对2+26城市而言,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使得企业税负显著增加。区分企业所在城市规模、是否属于污染密集型行业、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对非污染密集型行业企业、国有企业以及位于小规模城市的企业税负影响更大。

关 键 词:2+26城市  环境治理  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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