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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补确认往年漏报资产损失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金圣勇
作者单位:江苏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摘    要:一、漏报损失追补确认和多缴税款的税务处理(一)申请追补确认的预备性工作1.收集具备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对于现金、银行存款、应收预付款等货币资产,或者股权、债券等投资资产的损失,申请追补确认的,应收集针对债务人或被投资人的、证明资产无法收回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关 键 词:资产损失  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  法律效力  银行存款  货币资产  投资资产  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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