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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组织化获取农业生产性服务与收入增长——来自微观农户调查的证据
作者姓名:徐勤航  高延雷  诸培新
作者单位: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地经营规模的影响研究”(编号:20FGLB01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基金(社科优助项目)“农地规模经营与服务规模经营:形成机理、影响因素及绩效研究”(编号:SKYZ2021008);;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农业智库:主要问题、能力体系与制度保障”(编号:1610052022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农民增收问题备受社会各界重视,小农户通过组织化的方式获取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其家庭收入的影响效应有待验证。基于对山东省博兴县372个种粮小农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利用倾向值得分匹配(PSM)方法实证分析了小农户组织化获取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其家庭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组织化获取农业生产性服务可以显著提高小农户家庭人均总收入(23.03%)和非农收入(23.12%),对农业纯收入也有正向影响。(2)从不同组织模式看,村级代理托管模式和土地入社托管模式均能显著提升小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和非农收入,且土地入社托管模式的提升效应高于村级代理托管模式。(3)村级代理托管模式对小农户农业纯收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土地入社托管模式则相反。因此,应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统筹协调功能,不断提高小农户在获取农业生产性服务时的组织化程度,同时强化农业服务主体建设,更好地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关 键 词:小农户  组织化  农业生产性服务  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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