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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引用本文:王保树.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4(6).
作者姓名:王保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教授
摘    要:我国已于1993年9月2日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疑,它将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方面发军重要作用.但是,仅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不足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还必须制定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一、我国反垄断规范的现状及其评析我国反垄断的规范始于1980年,这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就提出了“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的任务.同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又正式提出了反对垄断问题,即“在经济活动中,除国家指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门经营的产品外,其余的不得进行垄断、搞独家经营.”1982年,我国第一次提出在广告经营中反对垄断,《广告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禁止广告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4年之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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