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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受伤人员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作者单位:山东省金乡县劳动保障局
摘    要:主持人:郭某系我县原手工业联社农机修配厂农民临时工,1970年7月在操作冲床时右手因工致残。1984年企业改制承包,郭某离厂未再上班。1995年企业依法破产终结,按照当时规定向其支付伤残补助金、经济补助金2000元。《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其要求按照新规定重新计发工伤待遇。我们认为,

关 键 词:《工伤保险条例》  受伤人员  伤残补助金  企业改制  手工业联社  因工致残  依法破产  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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