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保全证据公证 |
| |
引用本文: | 庞杰.浅析保全证据公证[J].活力,2014(1):23-23. |
| |
作者姓名: | 庞杰 |
| |
作者单位: | 大庆市红岗公证处,大庆163511 |
| |
摘 要: | 一、保全证据公证
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在以往的社会发展和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它很陌生。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这项公证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的位置也越来越重要,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因民事主体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也表现的日趋增多。
|
关 键 词: | 保全证据公证 案情介绍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