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为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发现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社会上普遍反映有采购程序复杂、周期长、效率低下,采购经办人与财务人员不对资产账,资金请拨单没有采购单位签署支付意见的要求,财务人员不知采购款项是否付出,供应商不能如期拿到货款,甚至有高于市场价的情况发生,财政业务处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尤其是政府采购的程序比较繁杂,反映比较强烈。为此,财政厅决定下大力气减少政府采购工作程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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