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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地委、行署出台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
作者单位:农业部乡镇企业司企业管理处
摘    要: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地县(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强化乡镇企业投入机制。地区乡镇企业局负责筹建“运城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基金会”,隶属“地区乡镇企业协调领导组”,业务上接受财政局的指导。由地区乡镇企业协调领导组牵头,组织地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部门对乡镇企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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