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热审、秋审制度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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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艳娟.明清热审、秋审制度浅析[J].魅力中国,2013(26):3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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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艳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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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贵州贵阳5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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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热审、秋审制度体现了中国古代传统的“德主刑辅”、“立法并用”、“恤刑慎杀”的法律思想及原则,既保持了死刑的威慑作用,不放纵重大犯罪,又防止了滥杀擅杀。同时对中央和地方的司法活动也起到了检查和监督的作用,有助于封建法律的统一适用。这些会审制度是封建法律发展的顶峰的体现。笔者现就热审、秋审两种会审制度进行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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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审制度 秋审 明清 “德主刑辅” 封建法律 法律思想 威慑作用 司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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