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反思和完善——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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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少抒,马永梅.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反思和完善——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分析[J].南方金融,2006,16(8):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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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抒 马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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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2. 广东商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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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具有贸易融资等功能的国际保理是日益受到重视的金融服务方式。国际保理的本质是其债权转让性质。相关立法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立法监管是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现实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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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保理 债权让与 应收账款 |
文章编号: | 1007-9041-2006(08)-0045-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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