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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摘    要: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据统计,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了中国80%的城镇就业。此举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关 键 词:营业税  国务院  创业投资企业  企业转型  企业增值税  符合条件  长效机制  支持  小规模纳税人  总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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