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专项基金 |
| |
引用本文: | 纪红梅,孙振华.专项应付款≠专项基金[J].农村财务会计,2012(5):32-33. |
| |
作者姓名: | 纪红梅 孙振华 |
| |
作者单位: | 山东莒南县 |
| |
摘 要: | 一、专项应付款是指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具有专门用途,主要是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论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
关 键 词: | 应付款 专项基金 农产品质量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 合作社 国家财政 农业生产 技术推广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