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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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春芳 李小捧 曹伯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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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北省财政厅 [2]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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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温家宝总理指出:农业特产税已不适应新阶段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要求,要逐步缩小范围,降低税率,创造条件,最终取消。20014年,他又进一步指出,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五年内取消农业税。自此,掀开了全国农业税收改革的大幕。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继续或从今年起免征农业税。初步测算表明,全国农民今年将进一步减轻农业税负担200多亿元,大约有7.3亿农民将告别上缴“皇粮国税”的历史。改革农业税收制度,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有利于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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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税收制度 改革 中国 农业特产税 税率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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